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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極負盛名,自己卻一直沒有機會閱讀的一本書。直到那天逛書店看到它,才當場買了下來。也因為實在太引人入勝,一口氣兩天再加上熬夜,就把厚厚一本書讀完了。

梅崗城故事發生在美國南方阿拉巴馬州一個叫 Maycomb 的小城。時代背景在1930年代,也就是大約美國南北戰爭後的五十年。黑奴雖然已被解放,但在社會上仍然面臨種種的不公不義。而這本小說,便由一個小女生的雙眼,來看這個社會的形形色色的人性、隱私與哀樂、還有傳統觀念阻礙黑人真正解放的情形;同時,透過了小女生的雙眼,我們同時也見識了那些默默付出,為打破這些種族藩籬而貢獻一己之力的正義人士。

故事裡第一人稱女主角Scout才剛上小學,但是非常喜歡閱讀也很懂事,她和大她四歲的哥哥Jem、爸爸 Atticus 加上黑人管家Calpunia住在一起,過著自由自在的童年生活。Scout 早熟、好強的性格與正義感早在上小學的第一天和級任老師起爭執就顯露無遺。將近五十歲的父親Atticus 是一位生活單純、愛好閱讀的律師;也是一位講理守信、認真低調的父親。作者描寫從小孩眼中看到的南方小城生活、以及尋求刺激的活動,再漸漸敘述轟動小城的大事。

原來,父親Atticua替一位被控強暴白人女性的黑人Tom Robinson義務辯護。而即使種種證劇顯示Tom的無辜,但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這件事情變得非比尋常,平靜的梅崗城裡氣氛漸漸緊張。鄰居開始對 Atticus嗤之以鼻,親戚也說他毀了家聲 ,連帶 Jem 和Scout 兄妹在學校裡都受到同學排擠揶揄,說他們的爸爸是「愛黑鬼的人」(nigger lover)。在強大的社會壓力下,Atticus相信「每一個律師一生中至少會碰到一件影響自己的案件。於是,他請小兄妹兩人相信他,不要理會別人的挑釁,而盡一切的力量來證明自己的所做所為是正確的。

到了案子開庭審理的時候,Atticus 抽絲剝繭,強力反駁原告的證詞並且說明 Tom 不可能犯案的原因,兩兄妹在樓上旁聽辯論過程,心想爸爸一定會打贏官司。然而,最後的結果卻令人失望,陪審團團員們--那些善良而堅信上帝的好人,明知道Tom沒有強暴白人女孩,卻依然判定他有罪。雖然如此,公道自在人心,被害少女的父親在小鎮上其實顏面盡失,竟然惱羞成怒,想要對承審法官Taylor 以及 Atticus 私下報復,最後出現了出乎意料的結局。

故事內容就這樣,藉由一個小女孩天真無邪的描述慢慢展開,呈現出1930年代美國南方社會對黑人的現實與殘酷,再配合上爾後劇情的急轉直下,並且在故事結束時,實現了遲來的正義。自己一直都很喜歡探討種族、性別、權力關係的題材。而這個故事內容正好包含了種族、性別之間的各種角力:黑人男性vs.白人女性的強暴案件,明顯的是一種不平衡權力關係之下的產物;而故事中的小女生Scout,雖然是社會觀感普遍視為較「弱勢」的女性,也因為這樣的刻板印象,成為哥哥與鄰居調侃甚至排擠的對象。然而,隨著故事情節的進展,Scout表現出她的聰明、勇敢、正義及同情之心,徹底的顛覆了這樣子的刻板印象。小說十分細膩,藉由生活中的小事來描繪出主角們的性格,並為之後的發展做鋪陳,但是故事內容又非常緊湊,的確是一本令人著迷、一點兒不想放下的一本小說。

《梅崗城故事》是作者Harper Lee於1960年代出版的唯一著作,卻立刻卻受到美國讀者的好評,也是因為透過了小女生之口、小女生之眼、小女生之心,傳達了正義的思想,並且敲醒了當時黑人們仍滿受歧視的社會背景下,一般民眾心中,沉睡已久的良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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